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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2019-05-2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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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5月22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通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赴基层检察院调研指导情况,总结阶段成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时侠联出席会议,并就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自2018年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全区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组建专业办案团队、依法推进快捕快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强化监督严格办案、紧盯破网打伞和综合治理,内外联动形成打击合力等多项举措,对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法严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强调,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是船至中流,正当奋楫之时,决不能抱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全区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自治区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职责和检察职责,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为契机,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深入查找自身问题,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水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要真正“打伞破网”,在办案中严格落实每案必问、真问、追问“保护伞”问题,深挖彻查“保护伞”。要紧盯“打财断血”,重点监督侦查机关是否做到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人员财产;是否做到依法同步起诉、审判、执行黑恶犯罪分子的财产刑,彻底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要推动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发现的漏洞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进行业整治和社会治理。要严格法律监督,贯彻落实“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能凑数”“不拔高、不降格”的要求,确保精准打击。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发挥各级检察院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强化检察长带头办案,提升司法效率。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及扫黑办主任、各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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